12月9日上午,涡阳县人民法院果真开庭审理了涡阳县公安局海内安详守卫大队原大队长郭某庭涉嫌纳贿罪、徇私枉法罪一案。
公诉构造指控,2001年至2018年,被告人郭某庭在任涡阳县公安局临湖派出所所长、南关派出所所长、海内安详守卫大队大队恒久间,操作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牟取好处,而且操作本人职权可能职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度事恋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牟取不合法好处,犯科收受财物代价人民币69.96万元,数额庞大;被告人郭某庭身为司法事恋人员徇私枉法对明知有罪的人而存心容隐不使他受追诉,犯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实、应该以纳贿罪、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查看构造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郭某庭及其辩护人举办了质证,控辩两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实颁发了意见,被告人举办了最后告诉并当庭暗示自愿认罪认罚。
该案将择期举办宣判。
(通讯员:杨朔 记者:曾莹莹 编发:亳州头条)